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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命名表彰市级文明乡镇(街道)和市级文明单位的决定 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 【字体:
关于命名表彰市级文明乡镇(街道)和市级文明单位的决定
作者:宣传部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2-27

中共嵊州市委(决定)

 

嵊市委发[2007]14

 


中共嵊州市委  嵊州市人民政府

关于命名表彰市级文明乡镇(街道)

市级文明单位的决定

 

各乡镇、街道,市级机关各部门:

近年来,我市广大基层单位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,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并取得了显著成绩,涌现出了一批“四个文明”协调发展的先进乡镇(街道)和单位。为树立典型,表彰先进,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,经考核验收、联评公示,市委、市政府决定,命名鹿山街道等3个乡镇(街道)为嵊州市级文明乡镇(街道)、嵊州市科迪电子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为嵊州市级文明单位。

一、文明乡镇(街道)

鹿山街道        贵门乡       三江街道

二、文明单位

嵊州市科迪电子有限公司

嵊州市青少年综合实践活动中心

浙江上三高速公路新天管理处监控分中心

浙江万力铜业有限公司

嵊州市地方税务局三界税务所

嵊州市公安局崇仁派出所

浙江普田电器有限公司

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

浙江泛亚弹性体有限公司

浙江上三高速公路马岙岭隧道管理处

嵊州市国土资源局三界国土资源管理所

嵊州市国土资源局黄泽国土资源管理所

黄泽镇中心幼儿园

谷来镇显潭小学

嵊州市公安局三江派出所

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市级文明乡镇(街道)、单位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不断丰富创建内涵,提高创建水平,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,争取更上一个台阶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,创业创新,为构建和谐嵊州作出应有的贡献。

 

 

中共嵊州市委

嵊州市人民政府

200824

 

 

 

 

主题词:文明乡镇  文明单位  表彰  决定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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